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使用管理2016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通知》(辽教办法[2016]51号)的有关规定,经基层单位筛选推荐、学校组织专家评审、现场答辩,辽宁省教育厅审核、备案,2016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现已公布。
我院康大为老师喜获立项,在此向康大为老师表示祝贺!希望全院老师再接再厉,争创佳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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